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怎么确定,如何确定抵押权担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不偿还债务吗?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拿走了未还钱,要如何进行维权?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债务人不偿还借款,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讨债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如果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办?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抵消债务?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协议,在最高债权数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的一种担保方式,那么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怎么确定,如何确定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网友咨询: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怎么确定,如何确定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安徽东屹漆园律师事务所王大伟律师解答: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情形如下: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安徽东屹漆园律师事务所王大伟律师解析: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确定,是指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一定范围内的不特定债权,因一定事由的发生而归于具体特定。之所以要确定债权,理由有二:其一,优先受偿的债权及金额的确定的必要。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为一定范围内的不特定债权,在债权确定前,此项受担保的不特定债权一直保持流动性,生生不息,以实现当事人投资获利之目的。其二,保护利害关系人利益的需要。如果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不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无法实现,而这对于同一抵押财产上后顺位的抵押权人以及抵押人的普通债权人,都显然是非常不利的。现职业于安徽东屹漆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致力于提供专业、精准、无误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