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与一般的抵押相比,有什么区别?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两者有什么区别?破产债权和共益债务,两者有什么区别?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是什么,两者有什么区别?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有什么区别,两者的区别是什债权人权益是什么意思,它与所有者权益有什么区别?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有什么区别开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有什么区别借条、欠条、收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吗?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最高额抵押,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那么最高额抵押与一般的抵押相比,有什么区别?网友咨询:最高额抵押与一般的抵押相比,有什么区别?河南驿城律师事务所王磊律师解答: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权相比,最高额抵押权有以下不同点:一是担保的债权是不特定的,即不能具体地肯定所担保债权的数额。一般是为将来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但也可以是为已经发生的债权担保。二是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因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零时消灭,这种抵押权并不像一般抵押权那样从属于债权。三是双方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期间是主债权确定的期间(或称为主债权发生的期间),而非主债权的履行期限。最高额抵押所有担保的债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经常发生变更,处于不稳定状态,如果允许主合同债权转让,必然会发生最高额抵押权是否随之转让的问题,以及对以后再发生的债权如何担保等问题。在我国市场机制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为保障信贷和交易安全,暂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一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河南驿城律师事务所王磊律师解析:一般抵押权设立时,其担保的债权数额是确定的;最高额抵押权设立时担保的债权尚未发生,其所担保债权的实际金额、债权发生的次数等尚未确定,确定的只是所担保债权的最高限额。简单来说就是:客户向银行多次借款,若采用一般抵押的办法,那么每一次借款都要进行一次抵押登记,手续十分繁琐。若设定一个最高额抵押,无论将来债权发生几次,都只需作一次抵押登记就可以了,不但省时、省力、省钱,还可以加速资金融通。因此,最高额抵押在抵押担保中倍受青睐。王磊,毕业吉林大学法学本科、学士学位,2018高分通过首届法考取得A证,现为河南驿城律所专职律师。法学理论知识深厚、扎实,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合同、侵权、交通事故、保险、婚姻家庭、继承等及各种非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