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所以政府作为次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可以强制执行。关于次债务人是政府法院能否执行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1、政府作为次债务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生效后,政府不履行判决书的,在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2、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3、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4、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5、是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相关标签:人民法院次债务人当事人法院执行人民法院主债务债务人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