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买卖合同的会涉及到定金问题,我们都知道定金是先履行行为,就是在签订合同后合同成立后但未完成时的先履行行为,但在交定金的时候往往都会让当事人出示定金收据,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定金收据跟合同的区别在哪?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首先在法律中,定金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根据定金性质不同,定金收据的性质也有所不同,但不论是什么性质的定金收据,定金收据只是支付定金的一个凭证,仅代表双方达成了定金合同,适用定金法则约束双方,即双方均同意自己违约的则丧失定金;收受定金方违约的,则双倍返还定金给支付方。而合同则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内容才是合同双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的具体依据。从形式上讲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其书写格式如下介绍:1、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2、正文。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3、落款。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经手人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相关标签:定金合同当事人双倍返还定金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当事人合同性质返还定金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