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是否承担公司债务.txt

一、董事是否承担公司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董事作为公司的股东履行了出资的责任,并没有抽逃出资等违法法律的情况时,董事是不用承担公司债务的,公司债务以公司全部财产承担。二、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人有哪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三、公司债务如何追讨从实际情况看,由于一些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应收账款的数额计提了坏账准备金,若距发生应收账款三年时间该款还未能收回,或因债务人破产、死亡,发生确实无法清偿的事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在财务处理上就作为坏账处理,予以冲销,虽然作此账务处理并不等于债权的消灭,但这往往淡化了公司的催债意识。一些公司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份,其结果不是很理想。一是欠款数额较大的关注得多,而数额较小的关注得少;二是重表面催债的多,而对债务方深层的经营状况关注的少;三是催债时要求债务方作出口头还款承诺的多,而要求对方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少;四是在催债中稍遇困难便退却的多,而一追到底的少;五是催债次数多,而有效催债的次数较少;六是私下协商解决的多,而采取法律手段的少;七是对相关法律不是很了解的多,而对相关法律了解的少。相关标签:有限公司债务承担承担责任履行债务债务承担资企业不作为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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