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长期借款利息,按双方当事人约定计算,但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息的4部,超出部分无效;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不能主张利息。关于发生长期借款时利息怎么算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1、发生长期借款,利息按以下情形计算:(1)如果有约定利息的,按当事人约定计算,但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息的4倍;(2)如果没有约定的利息的,不能主张利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计欠款。1、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2、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3、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相关标签:长期借款利息借款利息诉讼时效借款利息计算利息如何计算约定利息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