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是以其财产承担有了民事责任的一个组织,法人的财产要与股东的财产独立分开的,那么法人身份混同个人债务怎样处理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的,并不影响个人债务的清偿,由个人财产偿还,个人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可以执行债务人在公司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二条: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第五十三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相关标签:债务处理个人财产公司法个人债务如何承担债务人债务人怎么处理债务人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