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关于法院受理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后怎样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1、法院受理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后,按以下方式处理:(1)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前提条件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提条件中的两种情形只须具备一种情形即可。所谓“到期债务”是指主合同中约定的债权金额确定、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尚未受清偿的债务。所谓“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是指担保合同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主合同中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包括担保人被宣告破产、被撤销等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形。相关标签:法院不受理案件实现担保物权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到期债务实现担保物权怎么处理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