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是离婚之后不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依法给予另一方的抚养孩子的费用,如果一方有个人债务,可以因此不支付抚养费吗?也就是说个人债务影响小孩抚养费的判决吗?这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今天律网小编就为你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是生活必须费用,优先于债务受偿。就算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法院也要给被执行人留下必须的生活费用。这个法律依据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相关标签: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离婚后法院判决抚养费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小孩抚养费抚养费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