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大学生刚刚毕业会选择开一家自己的公司,在公司的运行中,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琐事。公司的变更包括法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名称变更等等,其中有些变更可能会涉及到公司债务承担的问题。那么,公司如果只是名称变更的话,那么其债务该如何承担呢?小编马上为您作介绍。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名称的变更、股东股权的转让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均属于公司登记事项的变更,应当依照规定及时申请变更登记。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变更后的公司对变更前的公司债权、债务仍应予以承继。申报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加盖公司印章);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5、公司章程修正案(国有独资公司由投资人盖章);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适用于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变更登记费每户100元;副本工本费10元/份。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1、什么叫做法人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2、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相关标签:公司法人债务承担股东变更公司债权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承担的责任公司法人要承担债务承担债权让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