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都不可能一直一帆风顺,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有些公司就在面对挑战的时候不能够正确的处理,结果导致公司陷入困境无法解决,需要申请破产。那么,公司破产债务是不是就消失了?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不是。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一般而言,破产清算后用破产财产偿还债务是比较常见的情况。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所以,还不上债务公司破产清算会导致失信主要是指公司破产清算后,公司并没有履行相关债务的偿还要求,在强制执行后仍然不执行。那么,是很有可能进入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也就是失信被执行人系统。老赖,通常是指国内欠人钱财却赖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例如:赵、钱、孙、李四位先生出资成立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如在公司成立时四位先生全额缴纳了出资,并有相关的记录,则从法律上讲,四人对于公司的责任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一般不会落到四人的名下,不会用四人的身家财产来承担相关标签:破产清算债务人财产破产清算债务承担债务人拒不履行人不履行债务优先受偿该怎么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