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公司是有一定的执照的要求,而且是会进行一定公司认定,但是我们都知道公司有时候注销它所留下的债务也是需要进行承担,那又以什么样的形式承担责任,以下就由小编对于这方面的责任进行介绍。希望大家对于这方面的内容有所一定的了解。公司注销后个人能否承担债务?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却仍以公司名义继续对外签订合同,发生纠纷后却无力承担违约责任。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股东对其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日前,上海市一中院对一起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法院认定其股东行为属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判决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早在2002年9月,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丧失经营资格。然而,2007年3月,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大股东姚某却隐瞒了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这一事实,与**通城纺织有限公司一连签订了九份销售合同,并向**公司购买布纱及服装面料。该服饰公司在收取货物后支付了部分货款,余款68754.15元至今未予支付。**公司经过多次催讨无着,遂起诉该服饰公司及其大股东兼法定代表人姚某。一审法院判决该服饰公司承担付款责任,但对法定代表人姚某的连带责任未予支持。**公司不服上诉。上海市一中院二审审理中注意到该服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姚某故意隐瞒营业执照被吊销的事实,该服饰公司早已无财产偿付债务,债权人**公司的债权根本无法实现。二审法院遂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改判该服饰公司承担付款责任,其法定代表人姚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方以私人名义给你写了还债协议,已经由公司债务转变为私人债务,你完全可以向他私人要求按协议偿还债务,至于他离婚,如果该债务是他婚姻期间的对外债务,你可要求对方夫妻偿还婚姻期间对你的债务。由于对方已经有意躲避,所以该案执行可能会有一定的难度,你可聘请专业律师代理该案子,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以保证执行。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概念及范围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