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法定债务,双方债务人必须偿还,这是肯定的。然而,在偿还债务时可能引起争议,那么,大家对婚前借款属于个人债务吗是否有所了解?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小编细心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属于,婚前借款属于婚前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借款的,属于共同债务。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2、《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对于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婚姻法》没有规定,但最高法院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有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在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18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标签: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离婚时夫妻个人债务离婚财产个人债务夫妻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