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重要证据,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欠条是在特殊的情况下签订的,在特殊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欠条可能是无效的,那么激情欠条在司法实务中怎样认定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所谓激情欠条是指男女双方在热恋的时候,一方头脑发热的情况下签定的,而法院对特殊情况下签订的欠条处理时是比较困难的,法院应当考虑各种因素,运用逻辑推理、结合日常生活常理进行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相关标签:如何认定人民法院证据如何认定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如何认定借贷关系民间借贷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