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数额与实际不符,合同有效吗如果签订借款合同时有完全民事行为行为能力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完全自由且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借款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话,那么这个借款合同就是有效的。即使借款合同的数额与实际不相符,这个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如果这个实际的借款数额小于借款合同规定的数额时,出借人就会构成违约,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借出相应数额的款项,或者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过后修改合同的数额。如果这个实际的借款数额大于借款合同规定的数额时,借款人就应当归还超出部分的数额,或者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过后修改合同的数额。我们可以看出,合同的效力与当事人的实际行为无关。《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如果成立,就会产生效力,当事人就可以以此来约束对方的行为,已达到交易的目的。我们可以把合同订立到履约分为两个行为,一个是合同行为,一个是履约行为,这两个行为是相互分离的。也就是说,履约行为不会影响到合同行为的效力。所以说借款合同数额与实际不相符是合同仍然有效。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1、就形式来说,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点在我国的《商业银行法》第37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2、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这一问题在借款合同的订立实际中往往又是复杂的。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货币借贷关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例如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高息贷款,其高出部分就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况是,借款合同附加内容和条件的合法性问题。3、就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来讲,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01条和第210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就自约定的时间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所以,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其他的借款合同都是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即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事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而不是贷款人将货币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时生效。相关标签:借款合同怎么写有效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