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后夫妻个人取得的财产,比如工资、收入等,不再像结婚之前一样属于个人财产,而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那么,民法典中怎么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夫妻一方个人所负的非法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要看这个债务是否是为夫妻共同生活发展而欠下的债务,如果是一方为自身发展所欠,那么另一方在离婚后不承担这个债务的责任。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不分先后顺序,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或夫妻任何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由双方协议清偿,不分夫妻应分担的份额,即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相关标签:个人债务夫妻财产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夫妻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夫妻共同个人债务夫妻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