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己没有钱的时候,可以考虑进行民间借贷,民间借贷之后需要在一定的时间之内还款,如果是属于高利贷的话,自己会不会连累家人?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通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是家人是配偶的,对一方配偶的合法债务有偿还的义务,至于其他家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没有对家人的高利贷有偿还的义务。相关标签:高利贷借款人间借贷民间高利贷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利率民间借贷的利息出借人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