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指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经常因债务人不还款而产生纠纷,产生纠纷后,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民间借贷法院判连带责任如何处理?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民间借贷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判决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时,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如果没有异议的,就要履行生效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间借贷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向法院起诉有以下步骤:1、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借条、欠条、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借款人的资格材料等。2、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证据。3、符合立案条件的,需要交纳诉讼费,交纳后法院进行立案。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4、法院要在开庭前3天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符合公开审理的也要提前3天公告。5、开庭审理,包括宣布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程序。6、宣判。相关标签:人民法院连带责任民间借贷纠纷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法院裁定连带之债的法院判决民间借贷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