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管辖规定是,对于一般案件的都会由基层法院来进行管辖,如果案件比较重大的,都会由中级法院来进行管辖;在确定法院管辖权时如果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由被告的住所地来进行管辖。关于民间借贷管辖规定是怎么样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1、首先,确定级别管辖:(1)在民间借贷中,一般案件的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重大涉外的、在市一级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最高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3)在省一级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4)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最高院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2、然后,确定区域管辖:(1)如果双方签订的借条、借款合同、借款协议约定了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那么债权人应该向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双方没有签署借条、借款合同或协议,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也就是借款人)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而民间借贷纠纷中,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事后又未达成补充协议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1、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借款人不能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3、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相关标签:民间借贷规定民间借贷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管辖法院民间借贷案件民间借贷崩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