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担保人的,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担保人不在我国境内居住、被监禁等情形的,由原告地法院管辖;涉及到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法院管辖。关于起诉担保人法院管辖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1、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担保人的,法院管辖权的规定如下:(1)、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担保人有以下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3)、如果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担保人提供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1、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时,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只要有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事实,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发生效力,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不论债权人是否就债务人的财产实行强制执行。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主要看在担保合同中有无明确约定,若有明确约定为一般保证,则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其次,根据保证方式的不同,债权人起诉的对象也不同:1、一般保证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因为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债务人财产未被依法强制执行前,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债权人应该先起诉债务人,如果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可以起诉担保人。2、连带责任保证,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者直接起诉担保人和债务人。因为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担保,所以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或者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者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相关标签:法院管辖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管辖法院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人民法院担保责任债务人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