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债务人欠债后是还不起的,还不起债务的对债权人影响是比较大的,债权人实现债权是比较困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那么欠债还不起去投案有没有用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欠债还不起是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案件,所以去投案是没有用的,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建立借款关系后,到了还款期限发现对方不肯还钱的,出借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还钱。那么,提起诉讼后要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借款关系,而借条是最为直接的证明,所以有些人认为只要拿出借条就可以。一方借钱不还,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后,只有借条的话其实可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但是,如果借款人抗辩已经还清欠款,并且提供了足以反驳的证据,法院为做出正确判决,出借人只有借条的话就要其他证据佐证。所以,特殊情况下,只有借条的话并不一定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出借人还是要找出其他证据进行证明的。具体而言,出借人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1、双方的电话录音,如在电话里提到还钱的事,并且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2、双方的手机短信,如短信内容里提到还钱的事,看对方回复里有没有承认借钱的事;3、到银行调取当时提款的凭证或者是转账的凭证等;4、找当时在场的人作证。因此,起诉后被对方反驳时,要能够证明对方确实没有还钱,那么就要找出其他证据进行佐证,所以收集证据时不能只注意借条一个证据。相关标签:人民法院欠债无力偿还债权人偿还债务无力偿还债务债务人无力偿还法院判决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