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知道高*贷是以收取高额利息为目的。而高*贷信用在社会主义法治条件下,高*贷是不被承认。那么具体来说被认定为高*贷的情形有哪些?小编在本文介绍如下,帮助大家更好地认识高*贷。1、借贷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贷。2、计算复利是一种高*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两种:(1)当其利率小于或等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不属于高*贷;(2)当其利率大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3、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4、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贷行为的通知》规定“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如果出借人已经收取了部分高*贷利息,在法院认定利率超过法定标准后,先收取的高利息可抵充未偿付的合法部分的本息。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四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也就是说,高*贷的利率依个人交易而定,但是都超过了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不构成高*贷行为。其他的表现形式还包括复利计算、预先扣息、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等等。2、高*贷借条是否有效:高*贷的存在是市场经济下利益的必然驱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对于借款人来说,银行借贷门槛较高、手续复杂,而对于出借人来说银行利息过低没有投资机会,以高息放贷为表现的民间借贷逐渐兴起。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首先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但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的利息部分无效,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以内(含四倍)的利息仍然有效。因此,高*贷借条仅是部分无效。相关标签:高利贷借贷行为高利贷的利息怎么算高利贷怎么借出借人高利贷怎么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