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追讨债权的,要在委托书中载明债权追讨的期限、委托期限等内容。关于委托讨债能否设定期限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1、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追讨债权的,要在委托书中载明债权追讨的期限、委托期限等内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1、债权人放弃债权是债务消灭的原因之一,也就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相应的债务的范围。债权人放弃债权属于他自己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免除债权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2、免除必须是债权人的意思表示,可以是口头或者是书面;3、免除必须是指向债务人,如果债权人和其他第三人表示免除,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债的关系不消灭;4、债权人放弃债权是不可撤回的,即表示送达给债务人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5、债权人必须有处分该项债权的权力,无行为能力的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债权人被宣布破产时,债权人不能任意处分其债权债务,故也不能做免除的意思表示。相关标签:限制行为能力人期限是什么意思委托卖房代理人委托人是什么意思定期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