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问无权处分人订立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在权利人未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处分合同效力属效力待定状态。对于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小编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无权处分订立的抵押合同如何处理?无权处分订立的抵押合同如何处理是否具有合同效力需要根据如下情况区别对待。1,权利人不认可的,属于无效合同,没有合同效力。2,属于待定合同效力的情形,经权利人确认的属于有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3,善意第三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善意取得。具有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无处分权”是一个复杂集合,包括各种类型:一是非产权人又非被委托人;二是被委托人超越代理权限;三是主体不合格,例如未成年人;四是法律规定产权人不具有处分权,例如产权人对树木文物等不一定有处分权;五是刑事犯罪,如销赃,洗钱,转移走私物品等;六是行政行为不当,如行政机关把扣押财转让给他人;七是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等等。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相关标签:无权处分合同无权处分合同效力效力待定合同无权代理合同效力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