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成立的要件是什么?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无因管理成立的要件是什么一、须有管理事务的行为。二、须所管理之事务为他人的事务。三、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主观意思:1、该意思并非意思表示,不适用意思表示的相关规定。2、为他人管理的主观意思无须对外表示,仅内心有之即可。3、为他人管理的意思与为自己的意思并存时,即管理事务兼为自己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仍然成立无因管理。4、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只要不是为自己即可,无需对他人有准确的认识。比如,本来是乙家的牛,甲误认为是丙家的牛进行喂养,仍得对乙成立无因管理,但对丙不成立无因管理。5、如果明知是他人事务,仍然为自己的利益进行管理,不成立无因管理。应成立侵权或者不当得利。6、误将他人事务当作自己的事务而加以管理,由于没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但若符合不当得利之构成要件可成立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性质1、无因管理是债的发生原因之一。管理人对他人事物的管理不仅不属于侵权行为,而且还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产生无影管理之债,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支付必要的费用。2、无因管理行为属于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相关标签: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无因管理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