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那么无因管理是有权占有还是无权占有呢?又为什么呢?手心律师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无因管理是有权占有吗是有权占有。占有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无权占有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所以,无因管理的主观状态不仅与恶意占有根本对立,与善意占有人的主观状态也大相径庭。有权占有有权占有,是指有法律上或者原因的占有,如保管人,承租人,质权人对标的物的占有。有权占有,主要是指给基于合同等债的关系而产生的占有。如: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对寄存物的占有。有权占有,是指有本权的占有,例如基于租赁关系和留置权而产生的占有即为有权占有。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1、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区别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即可。2、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为一种法律事实,是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上的原因,基于无因管理产生的无因管理之债是法定之债,此债的关系的内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非当事人约定的。3、管理人没有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对于本人须无法律上的义务,既没有法定的义务,也没有约定的义务。管理人依约对于本人负有义务时不能成立无因管理。管理人对于本人依法负有义务时也不能成立无因管理。这是无因管理的最基本特征。4、管理人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人在进行管理时,其管理的对象是他人的事务,目的是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5、补偿性。管理人对本人的请求权仅限于必要的管理费用支出的补偿,而没有报酬请求权。相关标签:无因管理如何确当事人无因管理法律事实无因管理的无因管理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