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法定的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避免他人的损失,自己主动的积极为他人管理事务,这种行为叫做无因管理,那么这种情况和不当得利有哪些区别?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2、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属于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其是否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能否成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而不当得利属于事件,不论当事人的意志内容如何,均不会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由于不当得利是无法律根据的得到利益,而无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益的法律根据,所以在法律适用上,无因管理排斥不当得利。就同一现象来说,应首先分析其是否为无因管理,若不成立无因管理再分析其是否是构成不当得利。相关标签: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不当得利的区别当事人无因管理有哪些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