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具有相对性,是不能外包的,但是可以转让什么是债务转让?(一)债务转让的概念:债务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转让的法律事实。(二)债务转让的分类:债务转让,按照转让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转让和并存的债务转让。1、免责的债务转让免责的债务转让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转让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转让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转让。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2、并存的债务转让并存的债务转让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转让债务。在并存的债务转让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三)债务转让的方式:关于债务转让有几种方式,分别是自由转让、同意转让、通知转让等方式,合同采用通知转让;对于小贷公司而言,如果自己对外负有债务的,在原则上,是需要由公司自己来承担债务的。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特殊约定的,是可以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这时候是需要订立债权协议,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如果债务公司不还钱的,债权人是可以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相关标签:如何承担债务人债务承担第三人ebitda全部债务比债务人免责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债权人和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