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销是当事人双方互相占有同种类的给付义务,将两项债务相互充抵。通过双方债务的抵充,债归于消灭。所以抵销应是债消灭的原因,关于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进行债务抵销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1、在下列条件下才能进行债务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其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债务属于可抵销的债务;或者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但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不适用抵消的债权债务,大致有以下几种:1、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2、法律规定不得抵消。例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等等。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相关标签:债务抵销无债务可以强制执行可以强制执行当事人第三人主债务当事人主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