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即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如果债务人的住所地与其经常住所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1、债权人撤销权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即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如果债务人的住所地与其经常住所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相关标签:债务人如何确定撤销之诉管辖法院人撤销权法律行为人撤销权债务人行使债权人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