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75955 130***75955 2024-05-30 12:03 分类:法律咨询 浏览量:3

欠薪事件

1、我上一份工作签了劳务合同,当时不懂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现在他有工资没给我发,但是看了劳务合同里面有很多条款是损害我的权益的,请问一下这个条款是有效的吗? 2、这个合同没有一式两份,他也还没有盖章签字,但是这个合同在我印象中跟我之前签的有点差异,和他跟我们沟通的也有出入,请问这种合同生效吗?

1个回答

  • 130***759552024-05-30 12:07

    来自文书库的热心网友

    《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有以下: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四百九十七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如果你没有上面的情况的话,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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